上班了没交社保但还在领失业金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失业金,最近刚找了份工作,公司暂时还没给我交社保,我就没停领失业金。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问题,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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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后还继续领取失业金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存在问题的。失业金,简单来说,是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发放的一笔资金。它的领取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当一个人重新就业后,就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因为失业金是提供给那些处于失业状态且有求职意愿、暂时没有收入来源的人员。你重新上班,意味着有了新的工作和收入,即便公司暂时没给你交社保,你实际上也已经脱离了失业状态。 一旦被社保部门发现你在重新就业后还继续领取失业金,他们会要求你退还已经领取的失业金。这是因为你已经不具备领取资格却依然领取,这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而且,除了退还失业金,你还可能面临罚款。罚款金额是你骗取金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在重新就业后,应及时停止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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