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重新就业后多领的失业金必须退还吗?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失业金。最近我重新找到工作开始上班了,但没及时去停领失业金,又多领了几个月。现在我担心这事儿,想问下重新就业后多领的失业金是不是必须得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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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重新就业后多领的失业金是必须退还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度过暂时的困难时期。它是基于劳动者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领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当重新就业后,意味着已经不再处于失业状态,就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此时继续领取失业金,从法律角度来看,就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比如,小李失业后开始领取失业金,后来他找到了新工作,但没有及时告知社保部门停止发放失业金,又领取了三个月的失业金。这种情况下,社保部门在核查时发现小李已经重新就业,就会要求小李退还这多领的三个月失业金。如果小李拒不退还,社保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其退还,还可能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小李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一旦重新就业,应该及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停止领取失业金。如果不小心多领了,也要主动退还,以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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