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音扰民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时,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直接与施工方沟通协商。找到工地的负责人或者相关公司,心平气和地跟他们说明噪音对生活造成的困扰,要求他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比如停止夜间施工,或者至少降低夜间施工时产生的噪音。因为大家都希望能在和谐的环境中相处,通过友好协商说不定能快速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没有效果,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像环保部门就对噪音污染有监管职责,可以向他们反映情况。不过在此之前,最好能收集一些实质性的证据,比如用手机等设备记录下噪音的情况,有条件的话检测到噪音的分贝记录就更好了。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会出面进行双方的调解。此外,也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警察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 要是噪音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还可以收集好证据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工方停止这种侵害行为,并赔偿相关的损失,像因为噪音导致休息不好产生的精神损失,以及可能对生活物品等造成的物质损害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第七十条规定,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概念: 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