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住房合同可以口头同意吗
最近在考虑买套商业住房,和开发商简单口头说了下想法,他们也口头同意了一些条件。但我不太确定这样有没有法律效力,想知道商业住房合同到底可不可以口头同意,口头同意后要是出问题了,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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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房合同不可以口头同意,应当订立书面买卖合同。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让交易更加规范和透明。书面合同中会明确诸多重要内容,像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住所、房屋具体位置等;商品房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这样能确定购房者要付多少钱,怎么付以及什么时候付;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也就是开发商要在什么条件下、什么时间把房子交给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这关系到购房者能不能顺利拿到房产证;质量标准承诺,房子质量得达到什么样的标准;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像水电、燃气、小区绿化等什么时候能完善以及出问题谁负责;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比如小区的物业用房等归谁所有;还有违约责任等,要是一方没做到合同里约定的,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这进一步强调了商业住房这种房地产转让行为需以书面合同为依据。 如果只是口头同意,缺乏明确的书面条款约束,一旦发生纠纷,比如开发商不承认之前口头承诺的优惠,或者购房者不承认口头说的付款时间等,双方很难举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没有书面记录,很难说清楚当时具体是怎么约定的。所以,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麻烦和纠纷,商业住房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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