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制定的法律。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纳税人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这里所说的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或单位把污染物直接排到环境中,就要交税;要是通过环保处理等方式,没有直接排到环境里,那就不用交。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对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计算。比如企业排放了一定量的二氧化硫,先算出它的污染当量数,再乘以当地规定的每污染当量的税额,就是要交的税。对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计算。而噪声则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计算。 税收减免方面,有一些情形是可以减免环境保护税的。比如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另外,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征收管理上,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这就形成了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协作配合的征收管理模式,确保环境保护税的准确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