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安全法是如何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实施涉及多方面,有着严格的体系和流程。首先,我们要理解国家秘密的概念。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而国家秘密关乎整个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从实施主体来看,各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来说,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行政管理,对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比如,国家保密局就是重要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它会制定一系列的保密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其他单位开展保密工作。 在实施流程上,第一步是定密。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比如,一份涉及国家军事战略的文件,相关单位会根据规定确定它是绝密、机密还是秘密级,以及这份文件在多长时间内需要保密,哪些人可以知道这份文件的内容。 第二步是保密措施的执行。对于国家秘密载体,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保密要求。就像对待珍贵的文物一样,要小心谨慎地保管。同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也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国家秘密泄露。 第三步是监督检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定期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如果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比如,如果有人擅自将国家秘密文件带出规定的场所,就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上述内容都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同时,该法还对定密、保密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为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