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收了8000元是否合法?
我申请了法律援助,结果工作人员收了我8000元费用。我以为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可他们说这是合理收费。我不太懂,这8000元的收费到底合不合法啊?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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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国家为了让那些打不起官司的人也能用上律师,获得法律帮助,由专门的机构免费提供服务。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法律援助是不允许收费的。如果法律援助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收取了费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若遇到法律援助收费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收取受援人财物等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受援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司法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相关人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收取的费用也会被责令退还。 在实际生活中,要注意区分正规的法律援助和一些以法律援助为名却进行收费的非法行为。如果确实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申请,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对于法律援助过程中的违规收费行为,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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