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首先,它明确了税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比如税务登记,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这就好比给纳税人在税务系统里“上户口”,是依法纳税的基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 其次,在账簿、凭证管理方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个体工商户确实不能设置账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账簿。这有助于保证税务机关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纳税能力。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 再者,纳税申报也有严格要求。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这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环节,不按时申报可能会面临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 最后,在税款征收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如果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国家税收的同时,也考虑到了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