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男方不认小孩,法院怎么把小孩判给女方?

我正在和老公办离婚,他不认我们的小孩。我特别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可又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让孩子判给我,想了解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才能实现,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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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抚养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男方不认小孩,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让法院将小孩判给女方,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和处理。 首先,要明确亲子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若男方不认小孩,女方可以通过申请亲子鉴定来确定亲子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所以,如果女方有必要证据证明孩子与男方的亲子关系,而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可以认定亲子关系成立。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女方来说,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会优先判给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可以从自身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来证明由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女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女方的生活环境更适合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男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女方可以与孩子进行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此外,女方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生活照片、学习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女方更好地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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