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男方不同意给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可他坚决不同意把孩子给我。我很担心孩子的未来,也不知道该怎么争取抚养权。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法律又是怎么规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 。
展开 view-more
  • #离婚纠纷
  • #孩子抚养权
  • #法律途径
  • #法院判决
  • #权益保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时男方不同意给孩子,首先可以尝试双方协商。协商是比较平和的方式,对孩子的影响相对较小,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沟通,看看能否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 。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赋予我们解决纠纷的途径。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书及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以及提供子女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这其中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以及子女的年龄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具体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优先考虑。若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总之,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