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的?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不还,我起诉后胜诉了,但他还是不还钱,现在我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我不太清楚法院具体会怎么执行,是直接去他家里搬东西吗,还是有其他的执行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流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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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流程和常见方式。 首先是执行的启动。债权人需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立案之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同时,法院还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现场调查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 在执行方式上,法院会根据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冻结、划拨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若被执行人有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动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并通过评估、拍卖等程序将其变现,以清偿债务。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有收入,法院有权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对于一些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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