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因钓鱼导致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在法律层面,离婚判决主要涉及两个核心方面,一是是否准予离婚,二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首先来看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列举了一些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男人单纯因钓鱼导致离婚,这不属于法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不过,如果因为钓鱼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导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男方因钓鱼长期不顾家庭,对家庭事务不闻不问,使得夫妻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女方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像聊天记录、亲友的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男方的钓鱼行为并没有导致其在婚姻中有过错(例如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那么一般会按照公平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生活需求等因素来进行分配。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男方因为钓鱼经常不在家,无法尽到照顾子女的责任,这在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可能会成为对女方有利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