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钓鱼妻子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老公特别爱钓鱼,一有空就去,家里什么事都不管,我感觉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想离婚。就想问问这种因为老公总钓鱼不管家导致我想离婚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呀?是直接能判离,还是有其他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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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院判定离婚案件的核心原则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仅男子喜欢钓鱼这一行为本身,通常并不构成法律上判决离婚的直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妻子以丈夫钓鱼为由起诉离婚,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尝试促使夫妻双方解决矛盾、修复关系。如果调解无效,就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 要是丈夫因过度沉迷钓鱼,长期疏忽对家庭的照顾、承担责任,对家庭生活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比如对子女不管不顾、对家庭经济支出不管不问等,导致夫妻关系严重受损,妻子多次沟通无果且有相关证据能证明这些情况,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如果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来裁决 。比如孩子一直主要由妻子照顾,且妻子有稳定收入和良好环境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那么妻子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但如果因为丈夫沉迷钓鱼导致家庭财产消耗等特殊情况,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合理分配。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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