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顾家女儿离婚会怎么判?
我老公婚后特别不顾家,就像我父亲之前那样,对家里不管不顾。现在我实在过不下去想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是肯定能离成,还是财产孩子这些方面会有特殊判定,想了解具体的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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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原则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您说的丈夫不顾家这种情况,虽然不是法律明确列举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但如果能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证明因为丈夫不顾家,导致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调解也无法挽回,那么法院也可能判决准予离婚。比如丈夫长期在外不回家,对家庭义务不管不顾,严重影响夫妻之间的正常生活和情感交流等情况。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丈夫不顾家的行为给您和家庭带来较大伤害,在财产分割上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您。 而孩子抚养权问题,如果有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若丈夫不顾家,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您争取抚养权是比较有利的。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裁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无过错方:就是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一方,比如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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