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家暴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老公经常对我实施家暴,我实在受不了了,打算和他离婚。但我不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吗?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又会怎么处理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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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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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方存在家暴行为的离婚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涉及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家暴属于法定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当一方以另一方家暴为由起诉离婚,并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家暴事实存在时,法院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证据可以是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 其次,在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于家暴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实施家暴的一方,而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家暴行为且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另一方。 最后,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男方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会得到适当照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女方还可以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家暴行为造成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女方因遭受家暴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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