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两个孩子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基础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情况,常见的判决方式如下: 如果两个孩子都不满两周岁,原则上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决。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这里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抚养条件则涉及父母的品德、行为习惯等方面。例如,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而另一方经常酗酒、赌博,存在不良嗜好,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条件较好的一方。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双方的条件相当,法院通常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这样可以让两个孩子都能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比如,两个孩子都明确表示愿意和父亲一起生活,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父亲。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判决方式,具体的判决结果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父母双方也可以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抚养协议,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但如果协议明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有权进行调整。总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始终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