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时孩子会怎么判?


在法院判决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会遵循一定原则和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像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这种情况下子女也可随父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情况会使该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优势。此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也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不是孩子说跟谁就跟谁,一般是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法院才会重点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 总之,法院判决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各方面因素,看哪种抚养安排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最有益处,就把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能否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良好的教育资源等,也包括照顾孩子日常生活、给予情感关怀等能力。 抚养条件:比如居住环境、家庭成员情况等,像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能帮助照顾孩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