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这部法律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规定。在基本原则上,它规定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明确了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这意味着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优先考虑环境保护,提前预防环境问题的产生,通过多种手段综合治理环境,让公众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造成环境损害的主体要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政府要采取措施提高环境质量,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等。例如,要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环境质量。 在企业义务方面,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企业要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如果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将面临严厉的处罚。依据该法,企业可能会被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甚至会被处以罚款、责令停业、关闭等。 公众参与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民可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这些规定有助于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对规范各方行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起着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