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是如何制裁的?

我不太清楚人民法院在处理犯罪案件时,具体会用哪些方式来制裁犯罪分子。我想知道这些制裁方式都有什么依据,以及不同类型的犯罪通常会对应什么样的制裁。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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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制裁主要通过刑罚来实现。刑罚是国家为了防止犯罪行为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而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刑事立法对犯罪人适用的,建立在剥夺性痛苦基础上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死刑则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人民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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