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散播谣言是如何规定的?
我想知道刑法里对散播谣言这块是怎么说的,我看到有个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太清楚它对于散播谣言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情况,看看在什么情况下算违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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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并不是关于散播谣言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它指的是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若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关于散播谣言,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可能会涉及多个罪名。比如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同样依据该条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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