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公证后产权归谁?
我家在农村有套房子,最近做了公证。但我不太清楚,公证之后这房子的产权到底归谁呢?是公证上写的那个人,还是有其他规定?我担心之后会因为产权问题产生纠纷,想弄明白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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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农村房子公证后产权归谁,首先得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农村房屋产权是指对农村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公证则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屋相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不过,公证并不直接决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它主要是对相关事实和行为的一种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农村房屋产权的确定以登记为准。如果只是对房屋进行了公证,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那么产权并不会因为公证而发生转移。 举个例子,如果是父母将农村房子公证给子女,但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那么从法律上讲,房子的产权仍然属于父母。只有当完成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子女才真正成为房屋的产权人。 此外,农村房屋涉及到宅基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在处理农村房屋产权时,还需要遵循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比如,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无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因此,农村房子公证后,要确定产权归属,关键还是看是否办理了合法的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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