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自己开庭会怎么判?

我打算离婚,不请律师自己去开庭。但我不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是看双方谁更有理,还是有其他的标准呢?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又会怎么判?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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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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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对于是否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在庭审中,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若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法院会先审查财产的性质,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对于共同财产,会结合上述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定哪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其成长。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且能够给予子女足够的关爱和教育,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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