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女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不知道去法院的话,法院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法院依据什么来判呢?心里没底,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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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审查是否准予离婚,然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进行判决。 对于是否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般会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会适当照顾上述权益方。 对于债务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等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确定偿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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