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离婚房产会怎样进行分割?
我和伴侣正打算离婚,现在在房产分割上有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想知道法院在处理我们这种情况时,会依据什么来分割房产,是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希望能了解清楚法院对于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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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多种考量因素。首先要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这里说的均等分割,就是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并不是绝对的,法官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在具体处理时有所差别。比如,一方可能因为工作需要,对房产的依赖性更强,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有所倾斜。 要是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房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要是双方房产价值相差悬殊,多得财产的一方要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公平公正地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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