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交警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发生小事故后交警的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是受理报案。交警部门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一般来说,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 接着是现场处理。交警会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他们会划定警戒区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在勘查现场时,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等。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然后是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遵循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再之后是裁决处罚。交警部门会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结果,适用不同的处罚标准。比如,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能给予警告或小额罚款;对于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吊销驾驶证等。相关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详细规定。 最后是损害赔偿调解。在确定了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后,交警部门可以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十日的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交警部门会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警部门会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