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商局是如何认定商标侵权的?

我开了一家小店,最近有人说我店里卖的商品商标可能侵权了。我不太清楚工商局是依据什么来认定商标侵权的,要是真认定我侵权了,那可麻烦了。我想知道工商局认定商标侵权有哪些标准和方法,好看看自己的情况到底是不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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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商局在认定商标侵权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首先,会审查是否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有一个已经注册的商标,而你在一模一样的商品上用了和这个注册商标完全一样的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例如,A公司注册了“美味糕点”商标用于糕点产品,B商家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糕点上也使用“美味糕点”商标,这就明显构成侵权。 其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会被认定为侵权。这里的“近似”和“类似”需要综合判断。比如字形、读音、含义等方面相似的商标,就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对这种情况做出了规定。例如,“康师傅”是知名商标,市场上出现“康帅傅”用于类似食品上,就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这就构成侵权。 另外,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同样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即使销售者可能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但只要客观上销售了侵权商品,就可能被认定侵权。不过,如果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这在《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有相关规定。比如,某商店销售了带有侵权商标的服装,虽然店主称不知道是侵权商品,但只要销售行为存在,就可能构成侵权。 同时,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也会被工商局认定为商标侵权。这是因为商标标识是商标的重要载体,非法制造和销售标识的行为会严重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对此有明确规定。 还有,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反向假冒”行为也属于侵权。这违反了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损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对其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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