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地媳妇儿离婚会怎么判?

我是外地嫁过来的,现在和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外地媳妇儿离婚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会有特殊规定吗?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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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判决并不区分当事人是否为外地媳妇儿,法院会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首先是离婚的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次是财产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所以,在财产分割上,不会因为是外地媳妇儿而有不同,法院会公平地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 最后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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