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我给朋友的借款做了保证,现在朋友还不上钱了,债主找我要钱。我不太清楚自己要承担什么样的保证责任,想了解一下保证责任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到底有哪些义务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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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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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从通俗意义上讲,就是当债务人无法还钱的时候,保证人可能要替债务人还钱或者承担其他的法律义务。 保证责任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张三为李四的借款提供一般保证,当李四不还钱时,债主必须先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李四还钱,只有在李四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要求张三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比如,王五为赵六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赵六到期不还钱时,债主既可以找赵六还钱,也可以直接找王五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保证方式的类型和约定不明时的处理方式。 此外,保证责任的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也就是说,保证人承担的责任可能不仅仅是借款本金,还可能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 同时,保证责任也有一定的期限限制。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所以,保证人要特别注意保证期间的规定,避免因超过保证期间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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