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给患者误诊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被诊断出一种病,按照医院的方案治疗了一段时间没效果,后来去别的医院检查发现是误诊。现在我想知道医院误诊的话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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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诊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医院给患者误诊后,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误诊在法律上的性质。误诊通常指的是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错,对患者的病情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了患者的治疗和健康。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如果误诊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对于医疗费,是指患者因误诊而额外支出的治疗费用,包括后续正确治疗所需的费用。它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则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误诊导致患者残疾,还需要支付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若患者不幸死亡,医院要支付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实践中,如果患者认为医院存在误诊并要求赔偿,首先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然后,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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