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如何起诉离婚?


家庭主妇起诉离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准备相关材料。这其中包括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证明自身身份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要是有子女的话,还得准备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另外,最好收集一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等,这对后续的诉讼很有帮助。《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来支持诉求。 接着要书写起诉状。在起诉状里要明确表明自己离婚的意愿,清楚陈述离婚的原因以及相关事实情况,比如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详细说明。同时,还要清晰列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要求。如果自己写起诉状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然后将起诉状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来说,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地的法院。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这个案件。要是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并安排开庭时间,还会通知双方当事人。 到了庭审阶段,双方都要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出现几种结果:如果经调解双方愿意维持婚姻,那就撤回起诉;要是对方同意离婚请求,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也撤回起诉,然后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要是调解后仍坚持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处理有争议,法院就会进行审理判决。法院是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要是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在规定的期限内还可以提起上诉。 整个起诉离婚过程相对复杂,建议家庭主妇在起诉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