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未遂会如何判刑?


杀人未遂的判刑情况,需要根据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杀人未遂的法律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也就是说,在故意杀人的行为中,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杀人行为,但因为一些自身意志以外的因素,比如被害人的反抗、他人的救助或者客观环境的阻碍等,最终没有成功将被害人杀死,这种情况就属于杀人未遂。 其次,关于故意杀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杀人未遂的量刑,法律规定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可以”而非“应当”,所以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如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即使是未遂,也可能不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是按照既遂犯的标准来判刑。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时,还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犯罪未遂的具体情形,如果是实行终了的未遂犯(即犯罪人已经完成了他认为必要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外原因没有达到犯罪目的),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 40%;如果是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犯(即犯罪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完成他想要实施的全部犯罪行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 - 50%。另外,犯罪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方式、造成的损害后果等,也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例如,犯罪人是出于报复、嫉妒等恶劣动机杀人未遂,且已经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那么量刑时可能就会相对较重;如果犯罪人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杀人未遂,且未对被害人造成实质性伤害,量刑时可能会相对较轻。 总之,杀人未遂的判刑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依法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