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创设与企业的法律保护方法都有哪些?


驰名商标,简单来说,就是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种商业标识,更代表着企业的声誉、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创设驰名商标,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能够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 那么,如何创设驰名商标呢?首先,要保证商标具有显著性。显著性就像是商标的独特“个性”,能让它在众多商标中被消费者轻易识别。比如“可口可乐”,其独特的商标设计和名称,让人一看就难以忘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就要求企业在设计商标时,要独具匠心,避免与他人的商标过于相似。 其次,商标的使用要持续且广泛。企业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在多个地区、多种商品或服务上持续使用该商标。只有这样,才能让商标在市场上获得较高的知名度。例如,一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仅在国内销售,还出口到多个国家,并且在多年的经营中一直使用同一个商标,那么这个商标就更容易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广告宣传等方式,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广告宣传的范围越广、力度越大,商标被消费者熟知的程度就越高。 当企业成功创设驰名商标后,法律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在商标注册方面,如果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如果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就从源头上防止了他人对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如果驰名商标的权益受到侵害,企业可以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途径方面,企业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司法途径方面,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此外,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还涉及到域名方面。如果他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该域名注册。总之,企业在创设和保护驰名商标的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和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