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刑法视野下,商业贿赂是如何界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业务上涉及一些回扣之类的情况,我担心这可能属于商业贿赂。我想了解在刑法层面,商业贿赂是怎么界定的,什么样的行为算商业贿赂,界限在哪里,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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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贿赂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刑法视野下,界定商业贿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达成商业交易,偷偷给人好处。 在刑法中,涉及商业贿赂的罪名主要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从主体方面来看,商业贿赂的主体包括行贿人和受贿人。行贿人通常是经营者,也就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受贿人既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例如,在商业活动中,某企业为了拿到项目,向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行贿,这里的企业就是行贿人,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就是受贿人。 从行为方面分析,商业贿赂行为表现为给予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财物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实物;其他利益则涵盖了各种能够满足受贿人需求的好处,比如提供旅游机会、赠送会员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主观方面而言,行贿人和受贿人都必须具有故意。行贿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贿赂,受贿人则是明知是贿赂而予以收受。例如,某商家为了让超市多采购自己的商品,故意给超市采购人员好处费,采购人员也明知这是商家为了多销售商品而给自己的好处,仍然接受,这种情况下双方就构成了商业贿赂的故意。 界定商业贿赂需要综合考虑主体、行为和主观方面等因素,同时要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对于商业活动中的各类行为,要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商业贿赂,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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