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楼房具体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房屋拆迁时,楼房的补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偿方式及内容** - **货币补偿**:根据楼房的建筑面积、地理位置、建筑质量等因素,评估出市场价值,以此作为补偿金额。例如,位于繁华地段、建筑质量较好、建筑面积较大的楼房,评估出的市场价值相对较高,获得的货币补偿也就更多。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产权置换**:依据同等或更高的价值,给予被拆迁人新的居住房屋,以保证其居住环境不受影响。比如,被拆迁的楼房面积为100平方米,拆迁方应提供面积相当或更大、居住条件相当或更好的房屋进行置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搬迁费资助**:拆迁方会提供适当的搬迁费用,协助被拆迁人顺利完成搬迁。比如,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产生的搬运费、设备拆装费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 **临时安置**:在新居入住之前,拆迁方将为被拆迁人提供临时住所或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例如,支付临时租房的费用等。同样依据第二十二条,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其他可能涉及的补偿项目** 除了上述常见的补偿项目外,还可能涉及装修补偿、设备迁移补偿等,这些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比如,被拆迁房屋装修较为豪华,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装修,那么拆迁方应给予相应的装修补偿;如果房屋内有空调、有线电视等设备需要迁移,也应给予设备迁移补偿。 **三、特殊情况的补偿** 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例如,被拆迁的楼房是用于商业经营的,因拆迁导致停业,拆迁方应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