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具体是怎么算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也叫房屋重置费。这部分是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的。计算时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然后按平方米单价来计算。比如,房子结构较好、折旧程度低的,每平方米的补偿单价可能就会高一些;反之则可能低一些。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这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它会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例如,临时居住条件较差的,补贴可能就会相对多一些;如果是按照人口计算,人口多的家庭得到的补贴也会相应增多。 再者是奖励性补偿费。这是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奖励性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在计算标准方面,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况: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比如,你家房子经评估价值50万元,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为10万元,那么货币补偿就是60万元。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 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例如,你家房子及装修评估总价60万元,调换产权的房屋评估价格为50万元,那么补偿差价就是10万元。 另外,房屋拆迁安置费(针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