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送达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纠纷,法院说要进行文书送达。我不太清楚送达具体要走哪些程序,也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我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程序,错过重要文件或者影响后续处理。想问问送达的程序到底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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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送达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送达在法律领域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它是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以及诉讼程序能否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及其相应程序: 直接送达。这是最常见的送达方式,是指由负责送达的人员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留置送达。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电子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邮寄送达。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也可以通过邮局用挂号信的方式将诉讼文书寄给受送达人。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转交送达。对于一些特殊的受送达人,如军人、被监禁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等,通过其所在单位转交。送达日期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准。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总之,不同的送达方式有不同的程序要求,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以确保诉讼文书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也应了解送达程序,关注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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