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想要抚养费时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我和对方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对方按时给抚养费。但最近对方说想把抚养费提高,如果我不同意就争取孩子抚养权。我有点担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利因为想要调整抚养费而争取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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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对方想要抚养费时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分别了解一下抚养费和抚养权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而抚养权则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方想要抚养费和争取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诉求,虽然它们都与子女抚养问题相关,但彼此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也就是说,对方即便想要增加抚养费,也是可以同时争取抚养权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方要争取抚养权,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证明由其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 而对于抚养费的问题,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所以,对方想要抚养费时是可以争取抚养权的,但能否成功争取到抚养权,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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