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女方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的问题。法院主要遵循的原则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从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孩子的年龄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需要母亲给予特殊的照顾和关爱。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同时,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通常会认为这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从而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此外,如果父母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抚养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法院也会优先考虑将孩子判归该方抚养。 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院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将其作为抚养权判定的重要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在抚养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重大的情况变化,比如抚养方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孩子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会根据新的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总之,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始终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