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转让股权未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手里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没和其他股东商量就转给别人了,也没去做股权登记。现在有点担心这转让有没有效,会不会出啥问题,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私自转让股权还没登记的情况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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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私自转让股权未登记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两个层面来看待,一个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另一个是股权变动的效力。 首先,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满足这些条件,即使没有进行登记,合同本身也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时,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例如,甲和乙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是自愿达成协议,合同内容也不违法,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其次,关于股权变动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意味着,虽然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但如果没有办理股权登记,股权的变动在公司外部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比如,转让方在未登记的情况下又将该股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完成了登记,那么善意第三人就会取得该股权,受让方只能依据有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私自转让股权未登记,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股权变动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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