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能有效、快速地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调解的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其职责是调解本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通过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 调解劳动争议的流程通常如下:首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有调解意愿时,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争议。一般来说,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会说明理由。 接着进入调查阶段。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这包括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了解争议的事实和双方的诉求。调查过程中,调解人员会保持中立、公正,客观地了解情况。 然后是调解阶段。调解委员会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让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调解人员会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提出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会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反悔,或者未履行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总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是一种灵活、便捷的解决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