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家房子被说是违建,但我不太清楚依据在哪。我家房子建了有段时间了,当时也没觉得有啥问题。现在突然说违建要拆除,我想知道到底根据哪些法律来认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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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也就是违法建筑,指的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在我国,认定违建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这部法律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就可能被认定为违建。该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它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如果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进行其他建设的,也属于违建情形。例如该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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