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子首付?


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存在多种可以退房子首付的情况。 首先,如果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首付。这里的迟延交付房屋,就是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比如合同约定今年10月交房,结果到了明年1月还没交,经购房者催促后三个月内依然没交,这种情况就符合条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要是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在合同签订后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那么买受人也能要求退回首付并解除合同。简单说,就是开发商偷偷把卖给你的房子又抵押给别人或者卖给了另一个人,让你最终拿不到房子,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采取行动。这同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中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 再者,当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并拿回首付。例如合同约定房屋面积100平,实际交付的套内建筑面积经测量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 ,就属于这种情况。《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另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致使购房合同不能实现目的,比如突发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严重受损无法居住等,购房者也可以解除合同退回首付。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还有,要是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也能要求退回首付。因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是交易的基础,手续不全合同无效,购房者自然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面积误差比:是指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差与合同约定面积之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