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首付款之后还能够退房吗


交了首付款后是有可能退房的,但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在一些可以退房的情形下: 一是合同无效。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卖房,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返还首付款。这是因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违反此规定的合同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合同可撤销。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等可撤销的情形,购房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合同并退房退款。《民法典》规定,因这些情形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是开发商违约。比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限,或者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又或者擅自变更房屋设计等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首付款。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当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然而,存在不能退房的情况:如果购房者单纯因为自身不想购买房屋,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一般不能随意退房。因为这种情况下退房属于购房者违约,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例如,购房者因为自身信用问题导致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且在购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可能无法退还首付款或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后退还部分首付款;要是购房者无故毁约不想购买房屋,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有权没收首付款作为违约金 。 此外,如果因政策调整,购房者丧失购房资格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还首付款。 总之,首付款交了能否退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看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相关概念: 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没有此证,开发商不能合法售卖商品房。 重大误解: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