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如何适用法律的?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子到了执行阶段,对方一直拖着不还钱。我想知道在执行程序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怎么算,适用哪些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展开 view-more
  • #迟延利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时,就会涉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规范这一计算。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构成。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另一部分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一般债务利息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那么就不予计算。例如,判决书明确规定了债务本金及按照年利率5%计算利息,那么在迟延履行期间,这部分利息就按照这个约定继续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相对固定。根据该解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这里的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是法定的计算标准,是固定不变的。 对于迟延履行期间的计算,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指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该解释还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比如,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总之,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