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我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现在心里很慌,也不知道这个监视居住的时间到底从啥时候开始算。是从决定监视居住的时候,还是实际执行的时候呢?我想弄清楚这个时间起算点,好心里有个底,知道大概要被监视居住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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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关于监视居住时间的起算问题,关键在于明确起算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监视居住的时间是从执行机关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执行监视居住措施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不是从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日期开始算,而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实际限制在指定的住处或者居所,并且执行机关开始对其进行监视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例如,公安机关在2025年3月1日作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监视居住的决定,但由于一些原因,直到3月5日才将张某送至指定居所并开始执行监视居住措施,那么张某监视居住的时间就从3月5日开始计算。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六个月的期限是从实际执行监视居住开始计算的。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所以,准确确定监视居住的起算时间,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强制措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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