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给的彩礼离婚时法律是如何规定处理方式的?
我和对象刚离婚,结婚前他家给了彩礼。现在离了婚,我不太清楚这彩礼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对于婚前给的彩礼,离婚的时候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要全部退还,还是部分退还,还是可以不用退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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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婚前给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理,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得明白彩礼是什么,简单来说,彩礼就是按照民间习俗,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说两人只是订婚,收了彩礼,但没去领结婚证,之后又分开了,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是支持的。
第二种情况,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这意思就是领了证,但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感情不合,压根就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一起生活过,那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也会支持。
第三种情况,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这里的生活困难得是因为给彩礼导致的,而且得是实实在在影响到给付方基本生活了,这种情况下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同样会支持。
如果不存在上述这些情况,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并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彩礼:按照民间习俗,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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