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婚外遇是怎么处理的?

我发现另一半有婚外遇了,心里特别难受也很迷茫。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外遇的情况是怎么处理的,是会有什么处罚措施,还是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有相关规定呢?我想了解清楚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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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里,婚外遇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情感或性关系等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从法律层面看,处理婚外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离婚诉讼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一方的婚外遇行为达到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程度,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其次在离婚损害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的婚外遇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那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为调查婚外情所支出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抚慰。 最后在财产分割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外遇方要少分财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实际审判中,如果一方存在婚外遇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相对较多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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