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包办婚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人非要给我安排一场婚姻,可我自己一点都不愿意。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包办婚姻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我能不能拒绝家里人的安排,法律会不会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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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强迫他人结婚的行为。在我国,法律是严格禁止包办婚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这表明包办婚姻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而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意味着男女双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加以强迫或干涉。 如果遭遇包办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旦婚姻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此外,如果包办婚姻过程中还涉及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在面对包办婚姻时,一定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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