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借条但还款人没钱,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之前把钱借给了别人,当时写了借条。现在到了还款时间,可对方说自己没钱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只能等着对方有钱了再还,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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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借条但还款人没钱,在法律上有多种应对方式。 首先,可以和还款人协商。比如让还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展期 ,要是出借人同意,就能展期;也可以协商分期偿还。这是因为《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协商解决既可以给还款人一定缓冲时间,也能维持双方关系。 要是协商不成,出借人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从起诉流程来说,要先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法院会审查是否立案,案件被受理后,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接着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再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最后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这里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要在时效内主张权利。 若起诉后判决对方还钱,而对方依旧不还,出借人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情况。要是欠款人有能力却拒不执行,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总之,在还款人没钱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说,就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张权利,可能就没办法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权益了。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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