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起诉了欠款人但对方没钱该怎么办?


如果有借条起诉了欠款人,而欠款人没钱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欠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积极应诉,尝试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争取达成和解让出借人撤诉。比如欠款人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一时无法全额还款,和出借人沟通说明情况,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 要是双方没能协商成功,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 债务人依然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执行阶段,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这些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例如,发现欠款人有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划拨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经过调查,欠款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就无法实现了,一旦发现欠款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另外,法院还可以将欠款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例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若欠款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要是欠款人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罪的刑事责任。 总之,即使起诉后欠款人声称没钱,债权人依然有多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促使欠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判决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的手段,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财产等方式,来保障权利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是对那些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故意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一种信用惩戒机制,被列入名单后,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





